2020年10月份左右,广东珠海两名女子一起走进了派出所报警。
其中一女子小婷面对警方的询问泣不成声,断断续续地说她被轮奸了,说到激动处哭诉:他们像两头猪一样联合侵犯我……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接到报警以后,警方迅速出动,将涉案的两名男子蔡某和李某带回。
但蔡某和李某两人称小婷是卖淫女,或者说是酒吧气氛组的女公关,并表示三人属于嫖娼关系,并不存在强奸。
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
一,酒吧女公关被“套路”
我们不妨先从涉案三人的口供来大概了解一下事情的经过。
首先就是报案人小婷在报案时录下的口供。
据小婷交代,她出生于1994年,后来在珠海某酒吧的“气氛组”工作,说白了就是活跃气氛,刺激客人消费的。
事发当晚,他看到蔡某跟朋友一起进入酒吧,由于职业原因,小婷立刻就迎了上去,并引导蔡某等人喝酒消费。
在这期间,小婷和蔡某相聊甚欢,也不由得多陪他喝了两杯。
随后小婷就离开了蔡某的酒桌,因为老板有规定,如果不是大客户,小婷她们就不能在同一桌上停留太久,这是为了防止她们“摸鱼”。
小婷走后,几次无意间的回头,发现蔡某的眼神却还一直停留在她的身上,心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
不过出于职业原因,小婷对这些事情已经见怪不怪了,内心并没有在意。
直到后来,蔡某等人都喝得差不多了,一些人也陆续离开了酒吧。
蔡某却并未离开,而是再次找上了小婷,提出要约小婷出去走走。
对此小婷并未在意,而是开玩笑地告诉蔡某,她凌晨才下班,如果蔡某愿意等,小婷就跟他一起走走。
随后,小婷就转身再次投入了工作,而蔡某也走出了酒吧,小婷也想当然的认为蔡某离开了。
可是到了凌晨两点钟左右,小婷下班走出了酒吧,却发现蔡某依然等在门外。
看到小婷终于出来了,蔡某赶紧迎了上来,并再次对小婷发出邀请。
看蔡某也算是有诚意,小婷就答应了他。
小婷说之所以答应蔡某,还有另一个原因,那就是小婷所在的酒吧位于繁华路段。
虽然已经凌晨,但附近仍旧灯火通明,路上行人不断,所以小婷并不担心蔡某对她有什么不轨。
看小婷答应了,蔡某也是满心欢喜,就邀请小婷在附近走了走,随后找了一家烧烤摊,两人点了一些菜,又喝起了酒。
在闲聊中,蔡某告诉小婷,说他是外地公司的小老板,这次是出来办事的,就寄宿在旁边的酒店里。
随后蔡某还借着开玩笑一直暗示小婷,如果他喝多了,就把他送回酒店。
对于这种暗示,小婷自然是听出来了,但她又不傻,怎么能真的跟陌生男子进酒店呢?
让小婷没想到的是,她这边胡思乱想着,对面坐着的蔡某摇摇晃晃还真就趴在了桌子上。
小婷对此非常无奈,为了确认蔡某是不是喝多了,她起身走到蔡某身边,喊了好久都没有得到回应。
见此情景,小婷打算直接离开,毕竟她跟蔡某也不熟,说是陌生人也不为过。
但就在她准备离开的时候,老板喊住了她。
原来,老板看蔡某喝醉了,担心他在自己的摊子上出事,于是就让小婷把他带走。
没有办法,小婷只能告诉老板,说她根本不认识蔡某,一面之缘而已。
但老板说什么都不相信,始终不让小婷离开。
无奈之下,小婷只能搀扶着蔡某,想着把他送回酒店,然后自己再走。
到了酒店以后,小婷向前台打听了蔡某的房间,然后就扶着蔡某乘着电梯走了进去。
但让小婷没想到的是,蔡某根本就是在装醉,当小婷把他扶进房间的时候,蔡某立刻就拉住了她,并想对小婷实施侵犯。
反应过来的小婷自然是拼死反抗,但她又不是蔡某的对手,最后还是被侵犯了。
事发后,小婷说要报警,蔡某被吓得连连认错,还提出愿意用经济补偿小婷。
小婷想着报警对她也没多大好处,能拿点钱也是好的,于是就提出让蔡某给他一千五百元,此时就当作没发生过,蔡某欣然同意。
但给钱之前,蔡某又提出了新的要求,那就是小婷今晚不能离开。
小婷心里想着,反正都已经发生了,于是就同意了。
随后,两人又发生了一次关系,小婷就睡了过去。
可是小婷没睡着多久,就被人吵醒了,小婷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,以为是蔡某又要跟她发生关系,正准备骂他两句,却猛然发现对方不是蔡某,而是另一个陌生男子李某。
这让小婷吓了一跳,瞬间就清醒了过来,发现蔡某正在旁边的沙发上坐着,还拿着手机拍着视频。
而身边的陌生男子李某也没有停下动作,不顾小婷的反对把她强行侵犯了。
事后,小婷非常生气,对着两个男人破口大骂,并扬言一定要报警,状告两人轮奸。
对此,蔡某并未在意,反而拿出手机威胁小婷,如果敢报警,就把小婷的不雅视频全部散播出去。
而小婷也明显是真的被吓到了,不敢再多说什么。
看小婷不闹腾了,李某这才离开了房间,而蔡某则是利用视频再次强迫小婷,多次发生关系。
到了第二天,小婷才离开酒店回到了租的房子里,刚一进门,她就忍不住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哭了起来。
终于,小婷的哭声吵醒了合租的闺蜜,闺蜜连忙跑了出去,询问小婷发生了什么事。
小婷把事情全部告诉了闺蜜,最后在闺蜜的劝说下,两人才一同到派出所报案。
最后警方就根据小婷的状告,将李某和蔡某两人抓获。
二,酒吧遇“桃花”,邀好友同享
李某和蔡某被抓后,民警也给两人录取了口供,也不知道是不是提前商量好的,两人的说辞一模一样。
据蔡某讲述,事发当晚他跟几个朋友一起到酒吧喝酒放松,刚一进门就看到小婷迎了过来,招呼他们落座。
小婷是做什么的蔡某等人自然是知道,所以并未多理会小婷,只是自顾自地聊天喝酒。
而小婷待了一会儿看几人对她不感冒就离开了。
酒过三巡,蔡某的朋友们都陆续离开了,而蔡某因为在手机上回复消息,就独自留了下来。
小婷发现后,就主动来到蔡某身边,并表示她想赚点“外快”,愿意跟蔡某出去,但是要一千五百元。
对于小婷的意思蔡某自然心领神会,在考虑片刻之后,蔡某答应了。
于是,蔡某就带着小婷来到了附近的酒店,开了一个房间,随后两人在房内进行了非法交易。
事后,小婷可能是因为工作太累了,没多久就沉睡了过去。
而蔡某此时却没有睡着,看着身旁的小婷,一个阴暗的想法突然就产生了。
原来,蔡某觉得自己花的这一千五百元不是很值得,于是就想找自己的好朋友李某分担一下。
想到这里,蔡某直接给李某发了消息,还用手机拍了几张小婷的照片。
李某收到蔡某的消息后,没过多久就赶到了酒店,强行与小婷发生了关系。
后面的内容跟小婷讲述的倒也一致,蔡某用手机拍下了小婷的不雅视频,强迫小婷就范,威胁她不许报警。
三,警方介入,法院判决
最后,警方根据酒店的监控证实,小婷和蔡某进入酒店房间的时候,都是处于清醒的状态,并未出现小婷说的“搀扶”。
因此,警方认为蔡某和李某的证词更具有真实性,随后就对小婷的谎言做了批评教育,并依法对小婷卖淫的行为做出处罚。
而至于李某和蔡某,因为触犯了强奸罪,所以警方直接对两人提起了诉讼,交由法院判决。
法院认为,李某和小婷发生关系的时候,小婷正处于醉酒昏睡状态。
且小婷后续醒来,明确表示了拒绝,但李某仍坚持侵犯了小婷,属于违背妇女意愿,已构成强奸罪,所以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。
蔡某在李某完成对小婷的侵犯以后,用不雅视频要挟强迫小婷发生关系,已经构成了了轮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。